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入会须知: 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是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经佛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接受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监督和指导。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畅通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渠道,加强会员单位间的协作和联系,督促行业内各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提出入会申请的单位,经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权; (二)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协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会费标准 (一)会长、监事长单位:20000元 (二)副会长、监事单位:15000元 (三)理事长单位:5000元 (四)会员单位:2000元 注1:收费对象为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的企业单位。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免缴纳会费,但协会开展的培训活动费用自理。 注2:易制毒化学品年使用量≦100kg的企业单位,可免缴纳会费,但协会开展的培训活动费用自理。 四、缴纳会费的方法 (一)会员按收费标准向协会缴纳会费; (二)持现金缴纳者,当场开具会费专用收据; (三)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转账者,待确认到账后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电子版)。新加入的会员,首次缴纳会费的时间,为被批准为会员后的10个工作日。 五、入会程序 凡欲入会单位,可从“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网站上下载《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二份),交所属地区禁毒大队。协会收到入会有关资料之日起,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协会秘书长并报协会理事会审批,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未批准入会的决定。 成为本协会会员后,由协会秘书处向其颁发会员证书及牌匾。 联系方式: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2室 电 话:0757-83216265联系人:卢小姐 陈先生 传 真:0757-83216265
邮 编:528000 协会网址:www.fsyzdhxpx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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